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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2023-09-23
目录虚假出资罪的犯罪主体是 合作社虚假出资罪立案标准 虚假出资的认定四种情形 出资不实罪立案标准 合伙人存在欺骗隐瞒行为
验资后不可以转出资金,因为这么做有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并且公司的资金只有在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转出的,如果想要转出资金的只能通过公司减资、出售股份或者是公司回购等方式来处理。
一、验资后将隐告注册资本金转出可以吗不可以,因为这么做构成了抽逃出资罪。如果股东构成虚假出资,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向公司补足出资
本案中A公司虽然不能要求陈某等三人返还出资,但可以要求其向公司补足出资。如果其他股东已经履行完毕出资义务,虚假出资的股东可能还需要依据设立协议的约定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公司无力清偿公司债务,则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在未出灶者明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行嫌磨政罚款
虚假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4、刑事责任
如虚假出资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不仅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处以罚金。
二、撤资的合法手段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验资之后擅自的撤回资金构成的是抽逃出资罪,轻则罚款支付违约金,重则判刑入狱。因此当事人想要撤资的话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等方式来取回自己的资金,因为公司的资金是不可以随便的挪用的,只有在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等情况才可以取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是不需要实缴出资的,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缴出资,那么股东怎样在成立公司之后实缴出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股东如何在成立公司之后实缴出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否则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虚假出资罪构成要件虚假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履行出资义务都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注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发起人可以采用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五种出资方式当中的任何一种进行出资外,其他股东都不得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出资,而只能以货币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2)必须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即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陆肆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
(3)须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划清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行为人虚假出资如果数额不大、后果不严重,也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散悉槐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由上可知,虚假出资如果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是可能会构成虚假出资罪的。冲友
以上知识就是我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否则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尘前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启兄兄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悄袭,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公司法颁布后不再严格实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而是改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很多人就以为这意味着虚假注册资金将不再刻意定罪。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尽管新公司法规定了认缴注册资金,但是,仍然是要求法定注册资本,还是可能触犯虚假注册资金罪的。
一、从新修改的公司法的法条本身看,它并没有否认行为人可能构成虚假注册资金罪
新公司法第216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较之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在“法律责任”一章的显著变化就是把原来散见于各条的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进行统一规定。究其原因是为了精练条文,相同的部分不再重复,由本条统一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并不影响和抵免应负的刑事责任。
《公司法》在第十二章“法律责任”中主要规定了行政、刑事责任,并不是说公司的法律责任只有这两种。公司作为私法主体,应以民事责任为主,但相关民事责任在前面条文中已有表现,没有规定的适用是民事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一般规定。本章的任务只是将《公司法》与相关行政、刑事立法衔接。
根据该条规定,虽然新公司法取消了原来该章中一些条文最后一句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对违反公司法并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追诉。公司法修改后,公司法的学者仍把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等包括在公司犯罪可适用的罪名之内。因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公司法修改后行为人仍然可能构成上述犯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即使很少发生,也不能认为上述罪名就不存在。
二、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缴纳方式的修改并不意味行为人不能构成虚假注册资金罪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该规定我们可以读出,虽然公司法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降低,但行为人仍应做到:
(一)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二)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如果不能做到以上三点,就是违法。至于上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要分析其是否符合“追诉标准”的要求。
三、虚假注册资金罪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2条“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贺判者采取其他禅誉改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三)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以下几种行为应当构成虚假注册资金罪
(一)行为人首次出资额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是使用了虚假的证明文件,欺骗了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同时,实缴注册资本已达到了新公司法三万元的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虚握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
(二)行为人首次出资额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没有达到新公司法规定的三万元,符合追诉标准第一条规定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也应当构成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新公司法颁布后仍然可以构成虚假注册资金罪的分析,虚假注册资金罪的行为妨害了公司登记的管理秩序,侵害了公司的资本制度。行为人虚报注册资本,根据新公司法,其行为本身仍然可以适用行政处罚,如果该行为达到了“追诉标准”,自然应当作为犯罪追诉。
我国的虚假出资罪是没有取消的。虚假出资罪的追诉时效包括: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陵塌脊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尺渗者股东;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衫悔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