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法,乡镇企业法实施细则

小编 2023-08-01 13:33

目录
  • 乡镇企业法第十五条解释
  • 乡镇企业法实施细则
  • 乡镇企业认定部门
  • 现在还有乡镇企业吗
  • 中国最早的乡镇企业法

  • 乡镇企业法第十五条解释

    法律主观:

    一、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吗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厅敏同。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出现的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擅自扩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范围,违法提供建设用地的问题比较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这三类用地的范围,法律和政策都有准确界定,必须严格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集体建设用地简介

    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规定。

    宪法第十条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属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综上所述,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来建设租赁住房,实际上是赋予了集体对集体土地享有建设商品性住宅的开发权,虽然只是对集体土地利用的一个突破。

    法律客观:

    首先扮戚枝,我们来分析一下来信反映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按照国土资源部组织编写的《土地管理法释义》一书的学理解释,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本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交易方式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所谓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本法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及依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人将集体土地交由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对照上述概念,我们不难发现,来信提到的情况无论从内容要件还是从形式要件分析,均符合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仔腊构成条件,因此村委会的行为是出租而不是出让,也不是转让。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违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单纯考虑这条规定,村委会的行为构成违法。但按照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项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也就是说,国务院的文件对现状集体建设流转在政策上已经放宽,因此,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村委会的行为并不违法。再其次,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问题。由于村委会出租的是现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第六项的规定,其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因此,对村委会并不能进行处罚。但由于该村四户村民以承包名义进行住房建设,未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无供地批准手续),属于非法建住宅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给行政处罚。至于村民因村委会在协议中规定本不属其职责范围内的允许建房的内容,由此给村民造成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

    乡镇企业法实施细则

    关于农村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毕升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从资金,农业生产资料、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扶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手老老动者发展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国家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按照市场的需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保持粮棉生产稳定增长,含者全面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商品粮、商品棉等生产基地。

    乡镇企业认定部门

    法律主观:

    一、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手续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土地所有权证等资料,向所在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镇国土资源分支机构和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流转批准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流转批准书后,按有关规定确定土地使用者,签订流转合同;

    (四)流转双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缴纳土地流转有关费用后,持流转批准书、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合法证明等文件于签订流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流转具有合法性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流转具有合法性。在政府部门对讼争的集体土地流转行为予以认可,且土地在提起诉讼前,已被依法登记为建设用地的前提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而何为乡镇企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梁羡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

    所以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投资为主的企业才能够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可见在我国只有兴办乡镇企业时才可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均严格控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转让

    根据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派举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不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集体建设用地转让有无年限限制橡兄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的年限,在仅写明“长期”而没有明确约定时,既不能认为是无限期使用,也不能参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认为不得超过二十年。

    更不能简单认为属于合同约定不明,是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应参照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确定。综上所述,集体建设用地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转让,集体建设用地在用途上是属于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现在还有乡镇企业吗

    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判咐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乡镇企业是中国乡镇地区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的统称,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农民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五级。乡镇企业已成为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

    凡由乡(包括镇)、村农民集资举办的企业为乡村集体企业,除此之外的各种行业、各种组织形式的集体企业均为城镇集体企业。城镇企业也叫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是财产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所谓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必须符合下一列中任何一项的规定:

    (一)本集体企业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二)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三)投资主体为两携哗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企业,其中前(一)、(二)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应当占主导地位。本项所称主导地位,是指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占企业全部财产的比例,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51%,辩冲行特殊情况经过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法律依据

    《乡镇企业法》第三条 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 商品生产,提供 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吸收 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和 社会事业发展。

    中国最早的乡镇企业法

    乡镇企业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其局清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乡镇企业的投资者必须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参加,并且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的投资为主。

    乡镇企业的投资者中可以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非农民参加,但该企业的投资必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的投资为主

    2.乡镇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须把营利作为最终目的,用最少的本钱,获取最大的利润,这是企业存在的目的和意义之所在。

    同时,企业是能够以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经济组织。

    乡镇企业的财产不得随意调拨,乡镇企业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3.乡镇企业是在乡镇区域内举办的企业。

    这里所说的“镇”,是指农村的集镇,而不是稿中指建制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建制镇属于城市的范围,农村的集镇属于乡村的范围。

    乡镇企业应当是设立在乡镇的经济组织,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以下简称《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在城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开办的并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按照乡镇企业对待。

    4.乡镇企业是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

    我国《乡镇企业法》规定,乡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支出,其比例和管理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把承担支援农业是乡镇企业的法定义务以及承担的方式明确了。

    5.乡镇企业已形成包含多种所有制、多种组织形式的企业群体。

    乡镇企业按所有制形式的不同键腊山可以划分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有企业两大类。

    按组织形式划分,则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乡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各种形式。

    因此,乡镇企业在设立、变更、终止和存续期间的活动,不仅要遵守《乡镇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还要遵守有关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下一篇: 行医执照,一技之长中医师证
    上一篇: 深圳加班费,深圳底薪2360加班费统一标准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