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知情权,简述患者的知情权有哪些

小编 2023-08-02 17:02

目录
  •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
  • 知情权包括什么
  • 患者知情权法律依据
  • 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哪些内容
  • 医生患者知情权

  • 患者的知情权是指

    患者知情权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的过程中可以要求了解所有必要的相关信息的权利。患者知情权一般包括病情了解权、治疗措施知悉权、医学费用知晓权、医疗行为知情权、医疗资料明镇闷知情权、医疗争议知情权等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旅谨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激弯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知情权包括什么

    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有权对医疗服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性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的实质是患者在实施患者自主权的基础上,向医孙蔽疗方进行医疗服务授权委托的行为。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向患者则好州告知病情的义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对患者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不要对患者态度冰冷或不理睬。

    1、医疗行为知情权。这包括患者对在医疗行为中关于自己的病袜圆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享有知情权。

    2、医疗费用知情权。患者在检查、治疗前有权知道收费标准。

    3、医疗资料知情权。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对病历资料享有知情权,医疗机构有提供的义务。

    4、医疗争议知情权。发生医疗争议后,患者或其家属应有权参与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要求有利害关系的鉴专家回避的权利。

    拓展资料: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患者知情权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袜槐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友好基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1、而知情同意权是指医务人员要为病人提供其做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如病情、诊疗方案、预后及可能会出现的危好谨害等),让病人在权衡利弊后,对医务人员所拟订的诊疗方案做出同意或否定的决定。2、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等决定取舍.从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拒绝权和同意权是患者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前提和基础。3、所谓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获知病情并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治疗方案决定取舍的权利.自主权是指病人在诊疗过程中有询问病情接受、拒绝或选择诊疗方案的自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哪些内容

    作为患者一方,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时候,其实是享有知情权的,即对于自己的病情、治病的方法等等具有获悉的权利。既然这属于患者的权利,那么对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来讲这其实就属于自己的义务了。不过大家知道这个患者知情权中包括了哪些内容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患者知情权包括了哪些内容 1、病情了解权。 通俗的讲,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但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 11 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患者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旦销,有选择性的告知患者病情的相关信息。其目的在于给患者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这有利于维持患者病情的稳定,为治疗提供较好的条件。但是患者的真实病情必须被告知给患者的家属,这是无条件的。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医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多种有效治疗疾病的方案, 并将各种方案的利弊客观的讲解给患者听,而且要做到将各种治疗措施的所有环节和内容都如实的告知给患者,不得隐瞒,实事求是。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推荐下,权衡利弊,选择自己认为最佳的治疗方案。医方需尊重患者的选择,且尽全力认真执行患者自选的御燃治疗方案。 3、 医疗费用 知晓权。 顾名思义,患者及其亲属有知晓医疗费用的权力,即患者有权掌握自己就医所应当承担的各种医疗费用的数额、用途和支出进度等。医方应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 和部门规章制度, 如实的为患者提供所需医疗费用信息。医方应针对患者的实际病情,选择恰当的医疗器材和药品,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只有在取得患者及其亲属的同意之后方可使用。 二、医生对患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 (1)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以及拟采取的诊疗方法的理由,存在的风险(包括诊疗措施的并发症,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疾病的预后等,但应该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向患者告知医院管理制度中与其权益相关的制度; (3)详细向患者告知诊疗过程中应当履行的配合方式、方法; (4)详细向患者告知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后遗症,以及拟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措施; (5)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以及批准实验的机关和有关法律手续; (6)详细向患者告知药物的服用方法和保存方法; (7) 如实告知患者不能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的原因; (8) 在患者的病情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需要镇迟虚调查诊断、治疗方案时,或患者出现轻生等心理变化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及其亲属; (9)详细向患者告知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及院外治疗方法,以及复诊的时间、需携带的资料。 包括医疗费用知晓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以及病情了解权,详细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在患者享有知情权的同时,作为医护人员其实也是具有这方面的告知义务,否则的话患者也就无从知晓上述情况了。

    医生患者知情权

    法律主观:

    医疗损害中患者的知情权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

    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6、30条、33条分别规定:病人有权知悉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治疗科目、治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有权了解经治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医务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差毕;医院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的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的同意并签字。有权了解医疗费用,并要求逐项做出解释;有权提前得到通知,告知其第三方支付医疗费用的补助已经终止;有权知悉医院规章制度中与其利益有关的内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中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州庆消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医药卫生改革要“保障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有关情况;第1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二、患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隐册知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医疗文件的查

    下一篇: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上一篇: 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学校餐厅承包合同书范本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